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促进优良学风形成,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党委研工部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16—2017学年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部署,2016年评定时间安排如下:
1、10月10日前 下发通知。
2、10月16日前 各年级组织初评,上交电子稿及纸质材料,学院审核。
3、10月18日-20日 公示初评结果。
4、10月23日 报送学校。
二、 评审委员会
主 任:何华珍
副主任:高 燕 付 琼
成 员:支亦丹、周 玳、高 珊 、闫梦珂
三、评定要求
1、各年级研究生按照相关文件(详见附件),认真填写各类表格,准时上交评定材料。在评比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2、各年级要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规定程序和相关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要求内,高质量地完成评审工作。
四、其它
联 系 人:支亦丹
联系电话:0571-87557435
办 公 室:7号楼509办公室
邮 箱:7674643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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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2、《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
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4、《浙江财经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指标体系(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