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学生各班:

    为规范管理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精神,经各学院(部)、处室申报,学生处审核,批准37个部门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和专业化团队岗位。经研究,决定于1029日举行2013—2014学年学生勤工助学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31029日(周二)下午13:30

    二、地点:文化中心一楼大厅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会将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进行,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政策上的倾斜,各用工部门必须优先考虑。

    2.本次招聘会所设岗位请查阅《2013—2014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一览表》,请各学院将岗位设置情况向学生各班宣传。

    3.本次招聘会岗位分固定岗和专业化团队两部分。固定岗面向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经学院认定、学生处审核通过并列入学校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的学生。专业化团队岗位允许具有岗位特长的非贫困生应聘。

    4.各学院须在招聘会前将《浙江财经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应聘登记表》发放给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对其贫困生资格和困难等级进行审核,学生凭经过学院审核并盖章的应聘登记表参加招聘会。每位学生只能应聘一个勤工助学岗位,如发现一人应聘多岗者取消其本学年勤工助学资格。

    5.请各用工部门派专人于1029日下午1315到文化中心一楼大厅参加招聘工作,于115日前将本部门《勤工助学拟录用学生情况汇总表》和拟录用学生的应聘登记表报学生处审核。《勤工助学拟录用学生情况汇总表》以书面和电子稿两种形式同时报送(电子稿请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qgzx@zufe.edu.cn)。拟录用勤工助学学生须经学生处审核并公布录用名单后方可上岗。

    6.请各部门将前来应聘但未录用学生的应聘登记表一并上交学生处,以备临时岗位选聘勤工助学学生。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处

20131025

上一篇: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硕士生导师与2013级研究生“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关闭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