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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各教研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15号,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34号,附件3)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启动培育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项目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范围: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启动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范围:毕业生满三届(不含2021届毕业生)专业参与申报,已立项为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列

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范围:我院开设的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本科课程。

二、申报条件

一流本科专业: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浙江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重大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未发生严重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问题。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完善。积极集聚优质教育资源,优化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推进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强化实践教学,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和社会满意度。

6.培养质量一流。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一流本科课程:

推荐课程(国家级和省级)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教学理念先进,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课程内容与时俱进,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具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2019年起,教育部及教育厅对国家级和省级五类一流本科课程候选课程所涉及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进行课程数量限定,每人每年限一门课程。已作为2020年国家级、省级线上一流课程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候选课程的,其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不再参加此次国家级和省级三类课程的推荐。

三、推荐材料及时间

1.学院拟在2021年培育相关专业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给予每个专业3000元培育经费支持,申报专业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2.学院拟在2020-2021年培育6-8门课程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入选学院培育项目者给予每门课程2000元经费支持,申报课程填写《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3.以上一流课程相关材料请在312日前(开学第一周周五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上交给教学办,学院组织评审后确定培育项目;一流专业相关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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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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