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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公室(实验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工作部署和《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警示教育的指导意见》(浙教党〔2021〕7号)的有关精神,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扬清风正气,建清廉浙财”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意见》(浙财大党2021〕59号)通知要求,围绕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领域的重大风险,结合“一清理、两专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扎实推进我院“清廉校园”建设工作,学院计划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进一步做好风险等级判定,明确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院(研究院、部)和职能部门权责清单》(浙财大党〔2018〕4号)(以下简称“权责清单”),分别对照“权限清单”和“职责清单”的“清单类别”和“清单内容”,对照近几年学校对我院各项检查、审计、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逐项进行风险排查,评估风险等级,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明确责任分工。

1.对照清单排查。对照权限清单,逐项检查学院权限范围内各项工作是否有章可循,各项工作的制度、方案、流程是否完善,是否要求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学院制定的制度形成过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信息公开。对照职责清单,按照“清单类别、清单内容/岗位任务”的细化层次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查漏补缺,辨识风险表现形式,比如:

1)缺乏相关制度依据;

2)有上级制度,学院有权限制定实施细则但未制定,执行时具体要求与上级制度要求有所不同;

3)各种规定、制度的学习理解不够全面深入,执行有偏差;

4)各种规定、制度的要求、流程、环节未执行到位;

5)执行过程未达到时效性要求;

6)执行过程因个人因素造成的问题;

7)其它风险现象与形式。

2评估风险等级。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按四级进行评估。经排查,属于发生廉政风险的机率暂时没有或基本没有,可表述为“基本无风险”或“暂无风险”。

1)一级:该项工作风险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

2)二级:该项工作风险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3)三级:该项工作廉政风险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工作被动或负面社会影响;

4)四级:该项工作发生廉政风险的机率暂时没有或基本没有。

3.制定防控措施。根据权责清单和岗位职责,将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岗位和责任领导。因学院内部分工,学校权责清单所列内容需要对应多位责任领导、多个岗位进行落实的,按照学院内部分工进行细化。对照风险点及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契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

二、工作安排

各部门于122日前完成排查,填写《浙江财经大学 (单位/部门)权限风险防控一览表》和《浙江财经大学 (单位/部门)职责风险防控一览表》,交分管负责人审阅后,以电子稿形式报1012504583@qq.com任灵洁老师。

学院党委、纪委将根据报送情况,研究审定各部门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和责任人。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委员会

202111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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