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表彰奖励在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民教师,促进我省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现将2022年浙江省杰出教师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原则上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及以上称号的在职教师及在浙“两院”院士中推荐。
(二)评选条件。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要求,自觉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书育人成绩突出,为浙江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体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求真务实,锐意改革,能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认可度。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符合新时代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追求“轻负高质”,贯彻“双减”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守教学一线,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卓著。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努力探索教育创新,在推进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成绩突出。
4.治学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科研水平,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服务社会等方面的成果具有较高价值或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省内乃至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二、评选名额及推荐程序
(一)评选名额。全省评选表彰名额不超过15名。每个设区市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其中:校长(书记)不超过1名;每所高等学校推荐不超过1名,原则上为从事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
(二)学校推荐程序。各分党委(党总支)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择优推荐本单位候选人,候选人需按要求完成在线申报,学校在线审核、遴选、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参评。
三、评选要求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浙江省杰出教师推荐工作,多形式向广大教师宣传评选条件,强调公认度、先进性、典型性、示范性,坚持向基层一线教师倾斜,坚决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要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出具思想政治鉴定。
四、表彰奖励
浙江省杰出教师由省人民政府发文表彰,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省财政给予每人5万元奖金,2022年教师节期间进行宣传表彰。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
为贯彻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精神,减轻教师负担,2022年依托“老师,您好”教师职业生涯一件事平台,开展杰出教师全流程在线申报、逐级推荐和省级遴选。
为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分党委(党总支)于5月12日下班前将《浙江省杰出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对推荐人选的《党组织思想政治鉴定意见》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zcjs@zufe.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行政楼302B室;请各推荐候选人于5月13日下班前登录全国教师系统(https://jiaoshi.zjedu.gov.cn/)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手册请见附件)。
联系人:栗瑶,联系电话:0571-86731815。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