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安排,现就我院2023届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2023届本科论文(设计)采用浙江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附件1:论文系统使用指南),通过学校信息门户-毕业论文系统进入。
毕业论文写作是检验各专业教学效果、学生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的重要方式及手段,亦是对学生进行的一次全方位专业研究能力训练,涉及面广,涉及周期长。因此,务必重视教师指导的全过程性,现据毕业论文写作从选题至答辩流程做相应要求如下:
一、选题(系统模块提示语:学生-申报课题;指导老师-审核学生申报课题)
1.选题必须符合本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学科的特点,有助于发挥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选题应着重考虑与专业前沿、实践基地、科研和教学相结合的论题,坚持“真题真做”。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可由学生根据学科、专业及个人研究兴趣点等自行确定,亦可由各系各专业或指导教师(综合导师,下同)拟定,或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选题确定后拟定写作思路,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饱满,学生需在论文系统内撰写论文写作提纲并在论文系统中上传供导师审核。
3.为避免题目陈旧、研究范围过大以及选题过于集中,请教师有效把控学生选题质量,或由各系撰写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供学生参考。
二、开题报告(系统模块提示语:学生-填写开题报告;指导老师-开题报告审核)
1.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按规定完成开题报告,学生应在系统内撰写相应内容,并在附件中上传开题报告(Word/PDF版本)。未完成开题报告者,不得进行开题(报告)答辩以及论文(设计)写作。
2.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的撰写格式规范参见《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详见附件2: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相关材料)。
3. 学院将统一组织开题(报告)答辩,并安排记录员记录,可参考每年度学院发布的毕业论文写作通知中的“毕业论文写作进度安排”的大致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毕业论文系统及学院网站。开题结束后,学生需将开题老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论文指导老师,共同讨论完成开题报告修改与论文思路调整,学生开题报告经答辩组长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正文撰写环节。
4. 开题(报告)答辩组组长需及时在论文系统内录入开题答辩意见、建议和结论;指导老师需及时进系统查看开题答辩组的审核意见及结果,并指导学生下一步的论文写作相关事宜。
三、论文撰写
1.毕业论文的正文字数要求在10000字以上。
2.毕业论文必须按《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详见附件2: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相关材料)的规定撰写,并按时提交至系统。
3.学生可参照往届优秀毕业论文,详见图书馆网站-财苑文库-学位论文-优秀学士论文或者论文系统(以账号登录后显示优秀论文)。
4.论文撰写过程中,学生需按要求认真完成“填写指导日志”、“填写中期检查”、“提交论文初稿”、“提交论文定稿”各个环节,并提交指导老师审核。
四、论文指导及二次评阅
1. 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严格把关,定期关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并在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体现对学生进行相关指导的记录,按时按要求完成论文系统中的“审核指导日志”、“中期检查审核”、“审核论文初稿”及“审核论文定稿”等工作。
2.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后,指导教师、二次评阅教师应及时进入系统查看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进行评阅工作,并在系统内填写成绩及评语,评语要客观详实、言之有物、具有针对性,杜绝千篇一律的空话套话,指导老师及评审老师的请阅意见均要求在200字以上。
五、论文查重及答辩
1.查重不合格(重复率 ≥ 20%),或指导教师评阅不合格,或评阅教师评阅不合格的学生,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根据学校规定,学院分配给每位学生2 次免费查重机会,学生自行查重。查重通过的学生下载全文标红报告,给导师审阅,导师确认查重报告里的论文内容与学生所写论文内容是否完全一致,无误后打印查重报告首页,学生签字、导师签字,在答辩当天由学委收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如两次免费查重次数用完后仍未合格,学生需在维普官网上(http://vpcs.cqvip.com/personal/zufe)自费检测。
2.答辩时,实行论文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3.答辩过程中应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答辩结果及评语必须由答辩老师书写),一人一册,归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
4.每位学生有两次答辩机会,首次答辩不合格的学生自动进入二次答辩。论文评阅不合格以及查重不合格的学生视作首次答辩不合格,其论文经过修改达到答辩要求后方可参加二次答辩。
5.二次答辩的时间安排在毕业典礼之后,同时不得晚于当学期学校放假前一周,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六、论文检查
1.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规定及浙江省、学校相关精神,本科毕业论文每年抽检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如查实毕业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将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2. 为提高毕业论文总体质量,做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各系成立毕业论文工作小组,于毕业答辩后15天内对2023届全部毕业论文进行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及规范进行检查。
七、档案管理
1. 电子档案
学生论文相关的整套材料全部存放于论文系统中。
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材料:学生论文成果(开题报告、论文正文、评阅单)以及论文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指导、撰写等。
2. 纸质档案
(1)学生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2)学生及导师亲笔签名的论文检测报告
(3)答辩记录本
八、其他
1. 论文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在指导过程中通过预警、抽查、询问等方式早发现、早干预问题。学院将在答辩前开展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对所有参加答辩的论文进行统一查重检测。
2. 学院鼓励学生在导师指导下,从事高水平论文写作和设计创作,将在论文答辩后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
3.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研究能力的专业型人才,提高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和创新活动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参与各种科研项目及实践创新活动,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学校制定了《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办法(试行)》(附件3),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办法申请免写毕业论文,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九、论文写作进程安排
1. 2022年11月15日前,确定选题;
2. 2022年12月31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开题工作(学生提交开题报告并确定在系统内报告已获得指导老师审核同意,可进入开题答辩环节,故提交后请及时提醒指导老师审核);
3. 2023年1月2日—2023年1月6日,各系组织开题答辩;
4. 2023年3月10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上传至系统并提交),在系统内完成相关环节(中期检查、指导日志),并确认论文初稿系统内已获得老师审核通过;
5. 2023年3月17日前,学院进行检查,核实学生及导师是否按时按要求完成各个环节。
6. 2023年4月14日前,毕业论文定稿,并完成个人查重工作。学生将符合要求的论文定稿和查重结果在系统内提交,并确保获得老师审核通过,同意进入毕业答辩(注意:在系统内提交论文定稿的同时,将查重报告以附件形式同时上传进系统);
7. 2023年4月21日前,学院将对提交的论文进行二次查重,查重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符合答辩条件的进行答辩安排(届时可在毕业论文系统内查询答辩分组情况及时间地点安排)。
8. 2023年4月21日-4月28日,答辩组长在系统内进行二次评阅分配,二次评阅老师对论文进行二次评阅,评阅不及格者将取消首次答辩资格,自动进入二次答辩。
9. 2023年5月11日-18日,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
10. 2023年6月中旬,完成二次答辩工作。
十、咨询方式
办公室:7-513
电话:0571-87557145 李老师
邮箱:rwxyjxb@163.com
附件:
附件1:毕业论文系统使用指南
附件2: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相关材料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办法(试行)
附件4: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5: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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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