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浙江省‘152’党史人才”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浙江省‘152’党史人才”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条件
详见《浙江省“152”党史人才计划实施方案》(附件1)规定的人才条件。
二、报送材料清单
1.推荐审批表(附件2)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信息汇总表(附件3)
三、报送形式及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纸质材料用 A4 纸双面打印装订,推荐审批表一式4份,信息汇总表1份,由各单位汇总后按序填录,信息汇总表和其中1份推荐审批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2.相关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每位申报者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每个推荐人员单独一个文档夹,以“领军人物+姓名”“业务骨干+姓名”“青年骨干+姓名”的形式命名,文件夹内的文件以姓名加材料名称命名。
四、其他事项
请严格按照《浙江省“152”党史人才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人才条件及程序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审核推荐工作,于6月9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马利刚,87557036,szgl@zufe.edu.cn。
附件:1.浙江省“152”党史人才计划实施方案
2.浙江省“152”党史人才推荐审批表
3.浙江省“152”党史人才推荐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