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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要求及学校《关于开展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学院决定开展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考核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构成(按姓氏笔画排序)

考核推荐组

组长:何华珍

成员:王明建  叶贵良  付  琼  杨建忠  姚  红  赵顺宏

崔山佳  曹苇舫  黄建新  校外专家

监督组

组长:高燕    成员:汤燕君  胡文财

二、考核推荐对象(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洪艳

(二)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吴时红

(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王阿蒙  董建华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1124日下午14:00-15:00

地点:7-404

请参加答辩的老师提前15分钟到会议室参加抽签。

四、会议程序

1.组长宣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纪律守则》;

2.听取本组申报人员及资格审核情况汇报;

3.对申报人员组织答辩,并对其申报成果进行审议;

(1)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科研服务工作成绩、今后工作设想等。申报人员可结合PPT进行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

(2)答辩。考核推荐组就申报人员陈述内容进行提问。

4.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和投票;

5.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表决并排序;

6.宣布表决结果及排序情况,形成考核推荐组评议意见;

7.评审结果及材料交人事处。

五、考核推荐组表决规则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1.参加会议评委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未出席会议的评委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 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申报人员获得的“同意”票超过实到评委数的三分之二(含)时,则获得通过。如获得的“同意”票不到实到评委数的三分之二的,则不通过。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推荐

1.参加会议评委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结合量化打分。未出席会议的人员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凡选“同意”或“不同意”推荐的需同时进行量化打分。分值满分100分(教学能力占35分,科研能力占35分,服务能力占30分),“同意”推荐的要求打分在60分(含)以上,“不同意”推荐要求打分60分以下,投“弃权”票的不进行量化打分。

3.申报人员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实到评委数三分之二(含)以上,即获得推荐资格。考核推荐组对获得推荐资格人员根据申报职务等级按“同意”票得票数进行排序。

4.如获得推荐资格人员“同意”票数相同时,则按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结果来确定推荐先后顺序。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为有效计分票(即不含弃权票)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六、其他

1.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现场答辩的申报人员,也可以申请采用评审会现场播放电子演示稿的方式进行。

2. 申请采用评审会现场播放电子演示稿的要求在评审会前3个工作日提出,会前一个工作日将材料交学院办公室。

3. 评审会现场播放电子演示稿的制作要求另行告知。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86735882

                                           

人文学院

                                            2015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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