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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校外办学点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1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校外办学点(住宿)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552620155 30日。

公示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及广大师生,如对所公示的内容有异义请以书面向学校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1、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方敏, 电话:0571-88853310

2、校长办公室

联系人:朱旭明,电话:0571-87557025

特此公示!

 

附:浙江省高校校外办学点(住宿)情况统计表(浙江财经大学)

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校长办公室       

201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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